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信息

政府专题下发通知强力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工作

2013-06-06

为切实加快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度,省政府办公厅4月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管理,加强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组织领导,确保汛前完成建设任务,长期发挥防汛减灾效益。

《通知》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相关事宜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明确了县区政府的建设管理责任,要求政府行政首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了市县政府要足额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明确了政府全面落实系统、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明确了项目建设的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这些要求和措施必将全面推动我省山洪灾害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确保我省山洪灾害项目减灾效益的充分发挥。

陕西省有98个县区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共涉及全省10个市的1331个乡镇,防治区面积16.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638万人,项目总投资5.88亿元。目前,2010、2011年度62个县区项目建设已全部建成并通过了初步验收,2012年度项目正抓紧组织实施,将于汛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汛期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