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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将基本建成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治体系

2013-04-15

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区将基本建成覆盖全区7个地(市)、70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及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同时利用非工程措施,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编制山洪防御预案,宣传山洪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构建起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治体系。全区受山洪灾害直接威胁的558个乡镇、2324个行政村、88万农牧民群众将直接受益。

为切实增强我区各地(市)及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自治区防办自2009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山洪灾害防治普查工作,共普查县(市、区)70个,涉及国土面积100.35万平方公里,人口290.84万。确定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26.71万平方公里,防治区内人口188万,涉及70个县(市、区)的643个乡镇,其中直接受山洪灾害威胁人数受威胁乡镇558个、行政村2324个、88.01万人。

根据普查情况及我区山洪灾害防治需要,水利部门自2010年起,按照每个县投资600万元的标准,分三批安排了70个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共投入4.2亿元,新建自动监测雨量站968个,自动水位雨量气温站257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39个,简易自记雨量监测站2324个,建设全区七个地区山洪监测预警中心7处,县防办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中心70处,配置县级短信及无线预警发布系统70套,传真发布设备70套,乡镇级无线预警广播558套,村级无线广播2324套,高音喇叭2284套,锣、高音口哨2242套,宣传培训演练涉及70个县区,划定危险区773处,共建立70个县(市、区)的防御组织体系,编制县级防御预案70个,乡镇防御预案558个,村级防御预案2324个。目前已完成16个县建设任务,36个县已开工建设,18个县正在招投标阶段,计划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将大大提高我区山洪灾情监测的实时性,异地会商的实时性,防灾决策的科学性,应急响应的及时性,避险转移的有效性,从而在根本上提高我区山洪灾害的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防范群死群伤灾害,最大程度减轻山洪灾害带来的社会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