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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成效显著

2012-09-06

8月30日至9月2日,陕西省出现入秋以来最强降雨过程,强降雨导致陕南及关中南部多地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陕西省今年建成的34个县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在迎战这次山洪灾害中充分发挥作用,通过预警系统,先后使2.4万余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减免财产损失1.6亿多元,有力确保了避免人员伤亡目标。

9月1日,城固县湑水河出现2930立方米每秒超保证流量洪水,桔园镇政府及时启动预案,利用无线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预警设备,向受威胁区群众发出预警信号,组织受洪水威胁群众3030人及时撤离,减免财产损失2188万元;同日,南郑县有21个乡镇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县防办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对全县所有乡镇、村组发布预警信号168次,将受山洪威胁的800余人及时组织撤离到安全区;石泉县防汛办严密监测雨水汛情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迅速启动预案,对沿江部分公路、桥梁、岔道路口实行戒严,转移84户242人;山阳县当地群众利用非工程措施建设的152处简易水文站水尺断面,自行观测溪河洪水信息,为临河村镇群众防洪避险提供了极大便利。

据统计,这次强降雨过程中,全省建成的34个县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共收到雨水情信息41290次,23个县区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发布预警短信8652条,提醒广大群众防灾避灾;启动乡镇、村组预警广播1300余次,提前向暴雨洪水影响区的184个乡镇、856个村组发出预警信息,紧急撤离转移人员2.4万多人,无一人员伤亡,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财产损失。

据了解,2010年,国家启动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以来,陕西省共有98个县(区)被列入规划,涉及全省10个市1426个乡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划定、雨水情监测站网建设、通信预警系统建立和宣传培训演练等。截至今年6月底,陕西省2010年度34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其中23个县已完成了初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仅安康市汉滨、宁陕、石泉、紫阳、平利、旬阳6个县区,就建成了具有报警功能的人工雨量观测站2859处,人工观测水位尺384处,自动雨量站102处,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站97处,并建立18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