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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来袭 村委会有责转移老人儿童

2014-04-18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的通知。通知称2013年台风暴雨洪涝灾害频发重发,给广东省带来巨大损失,也暴露出在山洪灾害防治、海上防风避险管理、基层抢险救援等方面工作责任落实仍存在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落实山洪灾害人员转移责任。实行人员转移避险定员定责、分片包干。要特别注意落实老人、儿童、危旧房屋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监管责任。

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老人、儿童、危旧房屋居民安全监管责任由其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应急转移责任为其所在村(社区)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监管责任由其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其应急转移责任人为雇主(企事业单位或法人、个体私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