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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防御司召开2020年度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2020-11-09

11月5日,2020年度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20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介绍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编制相关情况,通报了2020年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并对2021年任务要求进行解读,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四省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了交流发言。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水文司、信息中心水文情报预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山洪灾害防治成绩斐然。十年的项目建设,摸清了家底,确定了风险,建设了站网,构建了平台,畅通了预警,制定了预案,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能力,初步构建了专群结合、因地制宜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转变。因山洪灾害死亡人数从2000年至2010年年均1179人下降至近十年年均353人,减少了近七成。二是今年工作力度大有突破但仍有不足。山洪灾害是今年水利部防汛“三大风险”之一。2020年防御工作在培训规模、社会化预警、强化监管、运维经费落实、谋划“十四五”规划、站点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均取得了突破。在遭遇了1998年以来最严重汛情的情况下,今年因山洪灾害死亡157人,为历史第二低,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调研评估结果表明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可用、管用、可持续,符合各地实际。从今年发生的三起山洪灾害来看,监测预警基本到位,但也暴露出降雨预报不精准、预警时效不能满足要求、社会化预警不能完全覆盖、组织转移存在漏洞、责任制未完全落实、预案适用性不足等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要“建管防”并重,努力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适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山洪灾害防御体系从“有”到“好”的转变。建设方面,一是完成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80%以上。二是完成2017-2020年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任务,2018-2019年未完工的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务必在年底前完成。三是做好2021-2023年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按照即将印发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各地做好资金争取和项目储备。四是做好2021年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中央补助资金足额到位,落实配套资金,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可将技术含量高、基层不宜分散实施的项目由省级统一组织招标实施。五是推动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管理移交水文部门,落实站点运行维护经费,调研探索高效专业的运维模式。要强化协作,邀请水文部门指导或参与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管理,优化调整山洪自动监测站点布局,提高站点建设质量,做好站点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管理方面,一是完善机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创新管理手段等方式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二是增强能力。通过省级集中部署、多级应用的方式增强平台运行维护能力。三是保障资金。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充分借鉴兄弟省份经验,落实配套资金。四是加强监管。要进一步通过暗访逐级压实责任,提高管理能力。防御方面,一是有效履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推动自身有效履职,并指导督促市县履行好职责。二是完善预案。根据近年发生的山洪灾害等情况,指导地方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三是规范流程。按照印发的《山洪灾害防御规范化工作清单》,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四是有序避灾。指导基层地方政府做好转移避险、群测群防等工作,减少损失。

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水文司、信息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水利部流域机构项目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