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7县(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顺利通过省级初步验收
普洱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777万元,其中:2010年建设的3个县投资1394万元,2012年建设的7个县(区)投资4383万元。项目覆盖9县1区,防治区涉及291个小流域、面积为15672平方公里,共103个乡镇、733个村委会、3416个自然村,71.116万人;危险区涉及280个小流域、面积为6016.4平方公里,共103个乡镇、690个村委会、2248个自然村,29.733万人。2012年建设实施的思茅区、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澜沧县、江城县、孟连县统一设计单位、统一施工单位、统一监理单位,按照相关建设要求,项目于2013年汛前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的水雨情共享测试、山洪灾害预警等防洪管理信息共享测试,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能够接入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并与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7县(区)项目于今年汛期投入使用并发挥了避险减灾效益,共发布县级预警316次、发布预警短信3332条、涉及相关防汛责任人2436人、启动预警广播1次、转移73人、避免伤亡33人。其中思茅区、澜沧县、孟连县成功实现预警,避免了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2013年普洱市未出现因山洪灾害导致的伤亡事件。
2013年12月7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省财政、省国土资源、省气象、省水文水资源等部门专家,按照国家防总关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普洱市2012年7县(区)建设实施的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成立了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专家组由防洪减灾、水文气象、通信和计算机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建设合同,仔细审核各类文档,现场查看建设内容,并组织进行系统功能和运行情况测试,形成专家组工作报告,验收委员会实地查看了思茅区、景谷县项目建设情况,观看了系统功能演示并现场测试,听取建设管理、施工管理、测试、监理工作报告及初步验收专家组的工作报告。验收委员会通过质询、讨论项目建设情况,最终讨论通过了初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认为7县(区)项目已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管理程序合法合规,经过系统测试、水文水雨情共享测试,运行正常,群测群防建设内容已经完成,组织进行了演练和培训,并经过汛期检验,发挥了作用。建设项目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项目初步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普洱市水务局马相明局长出席会议并致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专家及各项目县(区)的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代表参加了初步验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