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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办开展2017年度第四批次抽查工作有关县(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状况较好

2017-09-05

针对8月11日-15日部分地区出现的强降雨过程,国家防办组织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对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等7省(直辖市)23县监测预警平台、自动监测系统、预警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

近期抽查工作对各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起到较好的督促作用,“不想用、不会用、不能用”基本杜绝,监测站点报汛和平台运转有明显好转。安徽省目前站点运行基本正常,与水文部门交换数据正常,每周均安排人员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湖北省县级平台在线率维持在99%以上,自动监测站点在线率维持在98%以上,正常到报率(含图像监控站)在90%左右。河南省、湖南省利用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各市县监测站点、监测预警平台进行监视,已与气象部门实现实时共享,调查评价成果已全部集成于平台。重庆市187个站点完成整改并恢复报汛。8月11日8时-16日8时,湖北省21个县级平台共产生山洪预警149次,累计发送山洪预警及防洪警示短信21790条,涉及防汛责任人11201人,其中咸安区最大6小时降雨量达169.7毫米,区防办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发送预警信息63条,成功转移群众366人。山东省费县通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发布预警短信585条,未出现人员伤亡。

各省市高度重视,能够按照国家防办“一省一单”整改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调查评价成果未集成、水文气象站点未实现共享、预警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查找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