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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召开第三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推进会
2013-05-17
为了确保第三批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按目标完成任务,5月9日,运城市防办组织召开了夏县、闻喜、稷山、永济、盐湖五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督促推进会议。五个项目县(市、区)分管局长、防办主任、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目前运城市第三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总体进展较好,但个别县(市)、个别工序进展迟缓。现在距5月底只有20天时间,项目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建设时间节点和要求,全力以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倒排工期。项目领导组、项目部、防办和施工方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明确各自责任,以5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为底线,倒排工期,加强一线力量,全力抓好项目建设。二是统筹安排。鉴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按部就班,要穿插进行,科学地安排好各项建设任务。三是确立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省防办要求及设计方案、合同中确定的标准进行,各县防办要把握工程标准,在项目实施建设各个环节上搞好组织协调,建成优质工程。四是完善手续。特别要完善有关财务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会上,夏县、闻喜、稷山、永济、盐湖分别对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做了汇报。各施工单位明确了完成各项工程的时间节点。对盐湖区监理不到位提出批评,要求监理单位认真整改,切实抓好工程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