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办要求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前预防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总总指挥汪洋主持召开的国家防总第三次全体会议和辽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市防办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更加重视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前预防,进一步做好重庆市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水雨情变化,滚动监测预报,加强针对城市、山丘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重要部位的短历时突发性强降雨和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的预测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的精度准度和时效性,尽力延长预见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接到市防办预警信息后,各区县防指和各防指成员单位要将预报预警信息20分钟之内发送到管辖范围内的防汛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20分钟之内)将预警信息发送到管辖区域人群。要健全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民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预警喇叭等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以及预警盲区和偏远地区人群,各基层组织要采取鸣锣鸣哨、组织人员逐户逐人通知等方式,实现至少一种发布手段能覆盖到预警盲区和偏远地区人群,保证预警信息传播无盲区,预警到每一人,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通知》强调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任务,在预测灾害可能到来之前,坚决果断地做好山洪地质灾害、低洼危险区域等受威胁人员转移安置和旅客安全避险,特别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施工人员、外来游客等重点群体,特殊情况采取人盯人、人拉人、人抬人的办法,确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特别是山洪灾害的防御,要充分发挥好监测预警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建立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村社干部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包保”责任体系,并与已有的社区管理体系相结合,实现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提高群众自救能力,强化群防群控。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以防为主,针对水库水电站、重要堤防、山洪地质灾害、小城镇、中小河流、小型病险水库、山坪塘、地下空间(地下商场)等薄弱环节,提前排查风险、提前消除隐患、提前落实巡查、防护和抢险等各项措施;及时细化各类防汛预案,强化宣传,在山洪及洪涝灾害易发区布设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在山洪及洪涝灾害危险区设立标牌标识,以户为单位发放明白卡等,强化群众防灾避灾和自抢自救意识。对重要堤防和重要设施,特别是铁路、公路、地铁、石化、供水设施、输电线路、输油管道、地下商场等重要基础设施,要提前做好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努力做到预警在前、行动在前、预防在前,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后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