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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问答

2012-09-05

 一、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出台对我国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有着怎样的作用和意义?

遵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山洪灾害频发,造成损失巨大,已成为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把防治山洪灾害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山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综合防治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的批示,由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编制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6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该《规划》。《规划》的出台,必将揭开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新的篇章,其意义和作用都十分重大: 

1、《规划》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如何防御山洪灾害,减少或避免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这是一部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规划》。《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对山丘区群众生命安全的保障,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2、《规划》为我国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第一次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支撑。通过对我国山洪灾害进行普查,《规划》分析、总结了我国山洪灾害的成因、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系统的治理方法和防御措施,明确了我国山洪灾害防治近期和远期的目标,结束了我国一直以来缺乏的山洪灾害防治综合规划的历史。

3、《规划》的实施必将全面推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国务院在批复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应将这项工作纳入地方“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计划,逐级落实防治目标和任务。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加大对山洪灾害防治的投入力度,按照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投资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近年来,江西、湖南、河南等省在《规划》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4、《规划》提出的多部门联合,分工协作共同治理山洪灾害的方案,可充分整合和利用各部门、各专业的资源,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的优势,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避免重复和浪费。

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主要包含哪些内容?您认为这部规划主要体现了哪些特点?

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对象为由降雨在山丘区小流域引发的洪水、泥石流和滑坡,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山洪灾害基本情况调查分析和防治措施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对山洪灾害易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研究了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降雨、地形地质和社会经济等因素以及灾害的特点和规律,确定了我国山洪灾害的分布范围,并根据山洪灾害的严重程度,划分了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第二部分是针对不同类型、区域的山洪灾害提出了以降雨及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防灾减灾预案、人员搬迁、政策法规和管理等非工程措施为主,山洪沟、泥石流沟、滑坡治理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为辅,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方案,提出了近期(2010年)及远期(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的目标、总体部署、建设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实施意见。 

《规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采取必要的适合我国山丘区特点的综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杜绝山洪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2、体现了由下至上多部门联合。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局)组成专门机构,集中了相关行业的数百名专家,组织专门编写人员,历经两年多时间,在29个省(区、市)规划工作的基础上,联合编制完成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大大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3、重点突出非工程措施建设。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提出了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规划原则。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系统,以及建立山洪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宣传培训防灾知识和搬迁避让危险区人员。

4、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规划充分考虑了与已编制的或正在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气象建设、水土保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环境保护、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充分利用了现有成果。

5、统一规划、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将在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实施,并整合利用各部门现有的资源和设施,构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我国在山洪灾害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1、我国山洪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灾害频繁而严重。据统计,山丘区流域面积在100 km2以上的河流约5万条,70%的河流经常发生山洪灾害。全国山洪灾害威胁区面积约48万km2,29个省(市、区)、1836个县级行政区、约7400万人不同程度地受到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的直接威胁。这些山洪灾害点大部分都位于边远山区,缺乏基本的通信和预警手段,信息传递非常困难,很难保证人员及时转移,给灾害防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我国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突发暴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我国汛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左右,暴雨区多且暴雨强度大,是山洪灾害的主要诱因。受经济水平和技术手段所限,目前我国很多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监测站点严重不足,对局部强降雨的预报精度不高,对山洪灾害发生与发展的预测不准,很难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同样给灾害防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3、防御山洪灾害的思想认识不足、意识不强。一些山洪灾害易发区,仍有不少干部群众不同程度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山丘区地处偏远,人员居住分散,经济不发达,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加之一些地方宣传教育不够,多数群众对山洪灾害的突发性、破坏性认识不足,防灾意识淡薄,防御常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很低。这都是我们山洪灾害防治面临的难题。

4、人类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活动加剧了山洪灾害。由于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长期以来,山丘区不少群众建房选址不当,住房建在易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甚至侵占洪水行洪通道,人与水争地、人与山争地的现象普遍存在。另外开荒种地、开矿、修路等活动客观上加剧了水土流失。以上这些人类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大了山洪灾害发生频次,加剧了灾害损失程度。

5、山洪灾害防治基础工作薄弱。山洪灾害频发严重的区域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现有的防御手段欠缺,基本没有工程防护设施。如按照规划完成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很大,将严重影响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国家防总、水利部对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落实和实施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了探索山洪灾害防治的有效途径,为规划实施积累经验,2005年10月国家防总、水利部选择12个位于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县开展了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工作。近年来,有关省也积极组织开展了山洪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务院批复要求,在规划落实和实施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紧开展试点,探索经验。要按照国务院批复规划的意见要求,抓紧开展试点,探索适合各地区特点的山洪灾害防治措施。试点工作要以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本着投资省、见效快、经济、实用、因地制宜、便于推广的原则,突出责任组织体系、预案体系、监测预警系统、防灾知识宣传和人员培训等非工程措施建设。

2、加快《规划》实施前期工作。要抓紧组织开展规划前期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推动规划尽快实施。前期工作中要以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预案编制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作为近期实施项目的重点。 

3、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水利部已决定将《规划》中小(1)型病险水库作为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期规划的重点,优先安排实施,中央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对《规划》中的其它病险水库,地方要加大投入力度,尽快除险。

4、加强预案编制和防灾知识宣传。各地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编制或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细化具体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培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5、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组织体系的创新和完善,将山洪灾害防御中的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和群众的自防自救有机结合。要结合各地防御工作,将防汛指挥体系向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延伸,增强基层组织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