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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为榆林群众保安全降损失

2017-09-11

“7 26”榆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榆林市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提前预报预警,果断撤离危险区8.4万群众避险,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受到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7月25日20时至26日8时,榆林市绥德、子洲等8县(区)突发短历时特大暴雨洪水灾害,绥德、子洲县城被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

强降雨过程中,榆林市通过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218个自动雨水情监测站,以及共享至各县防指的水文气象部门57个自动雨量监测站,向各级报送雨水情信息4850多条。各县防指及时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短信群发、传真群发、无线预警广播等多种设施设备第一时间传递发布预警,提醒广大受威胁群众提前做好安全转移准备。榆林市共发布预警55次,利用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向3493名防汛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18974条,启动无线预警广播2482次,电视播报预警232次,发布预警信息107685次,为市县两级防指及时掌握雨水情、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提供了有力支撑。

26日3时30分,榆林市结合子洲、绥德、横山、米脂等县(区)大暴雨和大理河水势上涨紧急汛情,果断启动市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绥德、子洲县防指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绥德县、子洲县接到命令后,立即通知沿河乡镇撤离低洼地段群众,紧急拉响防空警报器、启动110报警系统,县级相关部门责任人每人负责20户,街办、镇、村干部按照预案迅速利用手摇报警器、手持扩音器、铜锣和口哨等人工预警设备,挨门逐户通知群众按照转移路线紧急撤离。绥德、子洲两县在1小时内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84545人,尽最大努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