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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委、市政府批示防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013-05-27
为了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对当前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要求,市防指以饶汛电13号、15号、16号、17号、18号明传电报印发传达了市委第33次常委扩大会议就当前防汛工作要求、5月15日市委书记董仚生、市委副书记、市长潘东军贯彻全省防汛视频会议精神的讲话、潘东军市长等领导对当前山洪灾害防御批示、汪霞常委、秘书长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批示、潘东军市长等市领导对当前防汛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为消除山洪灾害防御盲区,进一步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前要求全市各地从责任制落实、山洪灾害隐患点排查、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应用、坚持提前转移等多个方面切实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将驻地部队、矿山、林场等纳入管理范围;要组织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对象普查,彻底排查山洪灾害隐患盲点,新查出的隐患盲点县防办要及时纳入山洪灾害预警管理范围,确保不留空白、不存死角,并落实私营业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承担所属企业职工安全转移责任。通知要求,各县要结合近年山洪灾害防御实践,合理设置预警雨量指标,规范预警响应流程。在今后的强降雨防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警指标及时预警,责任人接到转移预警信息,要立即组织转移。县级防办要随时上报预警、转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