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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通过验收

2015-09-21

近日,受省水利厅委托,州水利局组织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元阳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对元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元阳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批复总投资545万元,于2012年6月22日开工,2012年8月15日完工,建成自动雨量站19个、自动水位站(含监测雨量)3个、简易雨量站122个、简易水位站6个、视频站1个、乡镇级无线预警广播站14个、村委会级无线预警广播站40个和122个群测群防人工预警站。系统试运行以来,自动触发一级预警185次,二级预警370次,三级预警501次,共向345名预警人员发送63825人次预警信息。

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成员现场先后抽查了肥香村水库自动水雨站等设备运行情况,听取施工、监理情况汇报,审阅相关档案资料,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维护等情况,审查项目财务决算和竣工审计报告。

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一致认为,元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已按批复完成建设任务,工程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验收档案资料齐全,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运行稳定,发挥效益明显,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