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98个县区将实现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防御全覆盖
11月30日上午,陕西省防总、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气象局联合召开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2年36个县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计划,项目完成后,陕西省98个山洪灾害易发县区将实现县级非工程措施全覆盖,对减少山洪灾害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是全国山洪灾害频发、高发的省区之一。由于受特定地理位置及特殊自然环境影响,陕西省暴雨洪水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陕南秦巴山区、关中秦岭北麓和渭北黄土塬区、陕北白于山河源区、黄土丘陵沟壑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六大区域,每年进入汛期就成为山洪灾害高发的重灾区,历年伤亡人数占到全省因灾伤亡人员总数的90%以上,成为困扰全省防汛安全的重大问题。
为了切实减轻山洪灾害的危害,通过各方努力,在陕西省107个县(区)中,先后有98个县(区)被列入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3年实施规划。
2010年度共有34个县区实施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并在今年汛前通过验收投入试运行。在今年汛期发挥显著作用,通过预警,使得4.89万群众在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暴发前得以安全转移,估算减免财产损失15712.9万元。
2011年有28个县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开始启动建设。
2012年启动36个县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涉及全省10个市、36个县区、441个乡镇、6117个行政村、12483个自然村。
会议要求,各市县水利、防汛部门充分认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查找和分析前期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遗余力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着重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在加快建设进度上下功夫,在建设措施上下功夫,在督察检查上下功夫,在运行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在明年汛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汛期发挥预警减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