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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召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推进会

2016-03-21

为加快推进云南省文山州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确保按照省防办的要求完成该项任务,近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朱世文同志主持召开全州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现场会主要精神,各县(市)水务局汇报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州水文局通报了各县(市)水务局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就监理巡查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强调要求,一要严格程序,及时组织县(市)级审查。县(市)级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分析评价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抓紧提交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报告的通知》(云水防汛〔2016〕3号)文件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山洪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等相关方案及要求组织审查。二要严格标准,及时提交报告成果和文档资料。

县(市)级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所需提供的报告成果严格以国家项目办提供的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山洪灾害调查及分析评价成果为范本进行报告编写及图表制作,县(市)级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准备文档资料严格按云南致信监理公司到各县(市)进行现场巡查所提要求进行相关文档、报告的补充完善。三要倒排时间,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县(市)水务局务必引起足够重视,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与州水文局的沟通对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相关技术要求一项一项地推进,一件一件地落实。如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该项任务的县(市)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会议还就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和有关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作了安排布置。

州水文局分管领导、相关技术人员,州防办全体人员,各县(市)水务局分管领导、防办主任、具体业务人员,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