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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示范县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012-10-24
10月10日~17日,湖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选择资兴市、洞口县、石门县、浏阳市等四个示范县,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专家组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水文局等相关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成员依据部门职责分成监测系统组、预警系统组、县级系统平台及群测群防体系组和综合组四个小组。各小组通过实地查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测评等方式,分别负责雨水情监测站点、预警广播、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及运行状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项目基本资料查阅等验收工作。长江防总办公室专家全程参与了验收工作,14个市州及部分项目县防汛办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分别观摩了示范县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流程。
总体上看,各示范县都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建设任务,资金使用规范、人员培训到位、项目严格管理、各种文件资料较齐全,达到了竣工验收的要求。专家组就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总体工作安排,省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将在总结示范县验收的基础上,于10月底对全省其余项目县的竣工验收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96个项目县的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