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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获得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8万元
2015-08-18
日前,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今年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柳州市获得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8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
据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内容是山洪灾害普查,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定,乡镇和小流域的临界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确定,雨、水情监测站(网)建设,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预警设施、设备配备,县(区)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等。
柳州市自2010年起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至今,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已覆盖6县5城区,除本次获得的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外,先后获中央、自治区专项建设的补助资金5093万元。全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系统运行正常,充分发挥了可观的防洪减灾效益。仅去年汛期,全市共发布山洪灾害防治预警2360次,发布预警短信98260条(次),启动应急响应23次,转移受威胁群众1746人,有效避免伤亡257人。
此次柳州市获得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8万元,用于柳州市区和柳江、柳城、鹿寨、融水4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