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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017-04-18

湖北省把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呈现有效运转的良好局面,在2016年多年罕见的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中,全省因山洪灾害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与常年相比均偏少,未发生因山洪导致的群死群伤事件,相关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一、积极筹措运维经费,强化职责分工。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将全省重点自动监测站点全部移交水文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省水利厅专文明确移交后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二是省防办积极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每年落实省级运维经费500万元,专门用于重点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并列入年度省级财政预算。三是参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参考资料》,核算印发各县市区运维经费额度,并督促落实。初步统计,全省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74个县(市、区)均已落实年度运维经费,并有相当一部分县(市、区)将运维经费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

二、跟踪研究运维管理,强化系统运用。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县级防办山洪监测预警系统运用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一是落实县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和系统运维人员,并在全省开展山洪监测预警平台专项值守工作。二是组织开发专门软件,省防办实时掌握全省74个县级平台及各类站点运行状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市县相关责任人和运维人员短信提示,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警示和协同防御。三是针对项目建设周期长,各类设施、设备功能和质量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基层防办、项目设计单位、承建单位和主要设备供应商会商协调,提出解决方案,以弥补设备稳定性和性能的不足。四是根据全省山洪防御灾害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生成、处理和响应机制,编制印发《湖北省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要点(试行)》、《湖北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机制流程(试行)》,制定全省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县级山洪防御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机房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监测预警发布工作。

三、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强化总结提高。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基层,成败关键也在基层。2016年汛期一结束,湖北省迅速举办了全省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及运维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年度总结,并逐县进行考核、点评,逐县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017年3月,组织全省13个市州、74个县市区防办召开会议,对2009以来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培训和现场交流,不断探索和积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经验。

据统计,2016年湖北省74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在线运行率由汛前的50%迅速上升并保持在95%以上,自动监测站点到报率由不足50%提高到90%。全年有71个县级平台生成山洪预警9742次,对外发布预警553次,累计发送山洪预警和防洪警示短信53万多条,涉及防汛责任人22万余人,及时转移受山洪威胁人员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