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山洪灾害对甘肃省陇南区域扶贫开发的影响
陇南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秦巴山区三大地形交汇地带和我国南北地震断裂带上,境内地形复杂,山大沟深,坡高地陡,山体破碎,气候立体垂直分布,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洪、泥石流灾害多发频发,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区域扶贫开发带来了巨大冲击。为了探讨山洪灾害对陇南区域扶贫开发的影响,笔者对陇南9县(区)近30年山洪灾害进行了调查分析,试图从一个侧面探讨山洪灾害对陇南扶贫开发的影响。
一、 陇南近30年山洪灾害的特点及成因
根据调查,陇南全市从1983年—2013年30年来共发生较大的山洪灾害125次,灾害共造成425人死亡,26人失踪,647.43万人受灾,16.64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166.44亿元。
(一)山洪灾害的特点
1.分布广,范围大。
根据调查统计,陇南近30年共发生山洪灾害425次,覆盖了陇南9县区195个乡镇。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从城镇到乡村,从河谷沿川到高半山区的3201个行政村几乎程度不同全部受灾。平均每县发生47.2次,每个乡镇发生 2.2次,按30年平均人口算,人均受灾2.6次。
2.强度大,频率高。
据气象部门统计,近30年来陇南境内小时降雨量最大为59.3毫米,12小时降雨量最大为266.7毫米,24小时降雨量最大为266.7 毫米,平均每年强降水发生9次,最多的年份达到18次,时段主要集中在7-9月,以雷阵雨居多,突发性强,产流快,来势猛,冲击力大。据调查,近30年来陇南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山洪灾害达17次,其中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5次,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1次。山洪灾害平均每年发生14.16次,最多的一年达到18次。
3.区域集中,重复发生。
根据统计分析,由于陇南特殊的地理条件,山洪灾害发生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主要集中在武都、宕昌、西和三县,分别为20次、25次、21次,占53%。从区域上看,武都的洛溏片、文县的碧口片、康县的阳坝片,徽成盆地的麻沿—黄渚一带,宕昌的哈达铺、理川片,西和的晒金、马元一线,礼县的城关、马河等地都是暴雨和山洪灾害的重复发生区。
4.损失大,影响深。
根据统计分析,全市30年来山洪灾害死亡失踪451(失踪26人),平均每年15人;山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66.44亿元,相当于目前陇南6年的财政总收入。按30年平均农村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损失7565元,按受灾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损失2570元。
5.灾害发生逐年增多损失增大,人员伤亡逐年减少。
根据调查分析,全市1983年至1990年8年间共发生山洪灾害24次,平均每年3次;死亡252人,平均每年31.5人;经济损失54285万元,平均每年6786万元。1991年至2000年10年间共发生山洪灾害26次,平均每年2.6次次;死亡117人,平均每年11.7人;经济损失49679万元,平均每年4968万元。1991年至2013年13年间共发生山洪灾害75次,平均每年5.8次;死亡56人,平均每年4.3人;经济损失156.05亿元,平均每年5.38亿元。
(二)山洪灾害的成因
1. 地理条件恶劣。
陇南处在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秦巴山区三大地形交汇地带,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最低海拔550米,最高4187米,山大沟深,坡高地陡,有大小河流、沟溪9382条,山洪沟道遍布,极易产流汇流形成山洪。
2.降水时空不均。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陇南气候呈立体垂直分布,年降雨450—1000毫米,主要集中在陇南东南部和7-9月,时空分布不均,致使山洪灾害在集中时段和集中区域多发频发。
3. 次生灾害叠加。
陇南处在我国南北地震断裂带上,山体破碎,沟壑纵横,是全国四大泥石流高发区之一。据地质
部门调查,全市有各类新老滑坡体1213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3833处,有大小泥石流沟道6320条,因山洪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5.12”汶川8级大地震之后,因山洪引发的地质次生灾害更加明显。
4.人为破坏活动影响。
由于人口过快增长,上世纪八十年以来的30年间,大量的毁林毁草开荒和矿山滥采滥挖导致林线快速后移,水土流失加剧。据统计,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占到了总面积的61%,是加重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山洪灾害对陇南区域扶贫开发的影响
1.长期灾害,加深了贫困。
陇南长期贫困的主要根源在于自然条件的恶劣。全市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沿川河谷地区,三分之一居住在半山干旱区,三分之一居住在高山阴湿区。居住在沿川地区的群众经常受到江河暴涨冲毁良田房屋的威胁,而居住在高半山地区的群众则经常受到滑坡、泥石流和山洪的威胁,这一区域既是陇南贫困人口的集中区也正是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多发区,长期的灾害使这些地方自然环境越来越差,常常是一场暴雨一场灾,一生心血一水毁。比如今年,陇南已经历了18次强降雨过程,106.29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62亿元,相当于全市两年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年生产总值的30%,是农业增加值的1.24倍。因此,长期的山洪等自然灾害加深了陇南的贫困。
2.灾害叠加,因灾返贫。
由于陇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地震、干旱、洪涝及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频发,俗有十年九灾之说。循环往复,连续不断的灾害,常常使一些乡村一灾未平一灾又至。比如武都区枫相乡亚滩村的迷厂村民小组,是刚刚经历了“5.12”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完成灾后重建的一个自然村,由于地震震裂的山体尚未愈合,在今年6月20日以来连续22天的强降雨侵袭下,导致村后山体突然滑坡,12户群众新建的67间房屋顷刻被掩埋,虽然,由于预警及时,全村148名群众幸免于难,但全村30户人家的房屋毁于一旦,致使全村人一贫如洗。还有2010年的成县 “8.12” 黄渚大水灾,今年“7.25”徽县暴洪水毁的麻沿牡丹坪,宕昌车拉乡代家庄,“8.7”文县暴洪水毁的碧口魏沟木家坝等村都是因灾返贫的典型例证。如果将陇南今年因山洪灾害造成的62亿元损失计算到全市130万贫困人口,则相当于他们全部两年的人均纯收入。因此,在陇南扶贫开发中因灾返贫的问题十分突出。
3.影响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
陇南由于先天多灾的自然因素,人们在长期以来抗御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不断遭受灾害的重复打击,在长期挫败感的积累下,慢慢形成了惧灾怕灾,听天由命,安贫守旧的心理,在扶贫开发过程中表现出消极被动的精神状态,导致扶贫开发的主观能动性不足。
三、对策建议
1.统筹规划,趋利避害。
陇南是甘肃最贫困的地区,是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陇南的扶贫工作事关甘肃与全国同步小康,因此,要站在贯彻十八精神,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高度研究探讨山洪灾害与区域扶贫开发的关系,把治理山洪灾害与扶贫开发紧密联系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趋利避害,做到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开发与避让相结合。
2.敬畏自然,避灾扶贫。
我国在长期的扶贫开发工作中探讨出的异地搬迁,移民扶贫,是一条适合自然条件严酷地区的扶贫良策,应予坚持和完善。陇南山洪灾害多发的自然条件我们固然无力根本改变,我们就应顺应和敬畏自然,采用避灾扶贫的方式来从根本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存条件。建议国家加大异地移民扶贫的力度,拨出专项资金,对山洪灾害多发,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易灾村,整村向新疆等人口稀少地区移民,由国家统一建房,征划土地,并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确保移得出,稳得住。
3.顺应自然,治水扶贫。
从陇南近30年山洪灾害主要损失看,山洪灾害使全市累计16.64万间房屋倒塌,影响近20万人的安居问题。受自然条件制约,陇南大多数村庄依山而建,依水而居,三分二的村庄都面临山洪灾害威胁。近年,国家虽然加大了江河及中小河流的治理力度,但设防标准依然过低,县城只按2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设防,乡村则低至
10年。以陇南400多处“5.12”灾后重建点为例,由于原来居住的山区因滑坡等地质灾害被迫搬迁到沿川河谷地区,有些建在河道边,有些建在古老的泥石流冲击扇上,由于投资有限,堤防仅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这就形成了群众修房按百年大计建设,护村堤只按10年标准设防的不对称情况,一旦遭遇超标准洪水,群众房屋则毁于一旦。在贫困地区修一栋房甚至是两三代人劳动心血,一旦水毁,很难短期恢复,穷根由此而生,今年水毁的村庄基本都属此类情况。因此,建议国家提高对中小河流治理护村堤防的设防标准,至少能达到抵御5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4.防治结合,重树信心。
陇南自“5.12”地震灾后重建以来,市委、政府整合各部门资源,筹集资金1.5亿元,统一规划,信息共享,建成了覆盖全市一半行政村1500多个自动雨量(水位)站点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2.5万多名乡村干部为主体的防汛责任网络,实现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工程防御为基础,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城乡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在近两年来的防汛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在应对今年的18次(4次超过50年一遇)强降水过程中,由于监测预警到位,基层组织有力,转移群众及时,有效避免人员伤亡数百人,实现了无一人死亡的奇迹,极大地提升了陇南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山洪灾害的信心,增长了战胜灾害,加快扶贫开发的斗志。建议国家,下一步在继续支持陇南防治山洪灾害的过程中,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在支持陇南运用工程措施治理江河、山洪沟道水害的同时,切实加大对陇南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投入,建设覆盖所有流域、所有村庄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陇南防灾减灾能力,保护广大群众的劳动成果,防止因灾返贫,重树加快发展脱贫致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