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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切实做好山洪防御和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2014-05-30
5月上中旬,黑龙江省平均降雨54.2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09%,比2013年同期偏多33.5%。预计黑河市5月下旬降水量比历年同期偏多15~25毫米。为确保水库度汛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黑河市各级防汛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为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虽然尚未进入汛期,但我市各级防汛部门超前部署,落实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以汛为令,提前上岗到位,安排防汛值班,迅速开展了汛前检查,提前落实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保障各项防汛抗洪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切实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山洪灾害历时短、危害大,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加密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汛情,滚动分析预报,及时通知有关地区,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提前启动山洪灾害预警监测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维护、观测,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落实了人员转移预案,组织进行演练。
三、强化水库安全度汛管理。进一步落实水库责任人,分级逐库组织排查存在隐患,并在汛前整改到位。做好了水库汛期调度,禁止擅自抬高汛限水位或长期超汛限水位运行,禁止在建及未验收水库提前蓄水。加强水库汛期管理,坚持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密切监测水库上游和库区的雨情、水情,做好了水库巡视检查工作。
四、落实城市和农田排涝措施。与建设、市政、公安、交通等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落实城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街道的排水措施,确保发生强降雨时不发生人员伤亡,城市运转秩序不受大的影响。同时,针对有可能出现的农田涝情,落实排涝措施,强化机泵抽排,疏通排水渠道,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全力做好排涝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渍涝影响,为夺取今年农业丰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