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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狠抓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 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2018-01-11

为保障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甘肃省狠抓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措施落实,逐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体系,相关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一、高度重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017年6月27日,省委书记林铎检查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和兰州市七里河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站点,在充分肯定项目发挥作用的同时,要求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群测群防,加强实战演练,确保防灾减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长唐仁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雨情水情监测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加强避险避让和临灾防范。

二、完善管理制度先行。为加强和规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016年甘肃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甘肃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操作规程》,并结合甘肃实际,起草了《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试行)》,通过了省财政厅评审中心评审,于2017年12月印发各地执行。

三、逐级落实管护责任。省防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指示,每年均通过年度工作安排、全省防办主任会议,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和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做出部署,明确各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和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公示责任人,督促市、县政府及水利部门签订年度运行维护管理责任书。通过逐级落实责任,全省初步形成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运行管理责任体系。

四、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到位。各地切实强化管护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组建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充实技术人员,落实维护经费。2017年全省共有平台操作人员332人,落实运行维护经费1420万元。天水市从2015年开始在市财政预算“小农水”经费中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维护,其中市级30万元,7县区各10万元,并从2018年起将市级运行维护管理费提高到200万元。天水市麦积区于2016年5月由编制部门正式批复成立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管理站,扩编落实10名技术管理人员。武威市天祝县成立了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中心,维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监测预警系统管护纳入乡镇党政工作考核范围。

五、积极探索运行维护机制。针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站点数量多、监测预警平台技术含量高、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任务重、时效性强的实际情况,甘肃省通过近年运行维护方式探索,省级以及天水等部分市县逐步采取第三方委托方式开展运行维护,并在汛期安排技术人员24小时驻守防办加强维护保障工作。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进行专业化维护管理,借助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为运行管理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六、督导检查到点到位。汛前,组织83个县(市、区)进行自查,14个市(州)逐县检查督查,省级进行重点抽查。汛期,通过省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对已建非工程措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安排不少于3批次工作组,实地开展专项检查;每日8时通过山洪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测站状态监视模块统计数据上报情况,将低于平均上报率的站点运行情况,以短信方式自动通报给相关市州、县区,并将统计情况每半月向市州政府及水务局进行专项通报。

据统计,从2014年至今,甘肃省通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累计发布预警信息8588多次,发布预警短信224.65多万条,启用预警广播近2万次,转移群众6.4万多人次,经历了多次特大暴雨考验,防灾减灾效益显著。2014年岷县“6.18”和2017年陇西县“7.26”强降雨过程,由于及时发布预警,紧急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