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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防指出台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规程

2017-02-14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前出台《湖南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规程》(简称“《规程》”),强调山洪灾害防御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上,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规程》从组织领导、防御准备、实时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理、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关键环节,对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组如何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了详尽、明确的规范。根据《规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册、宣传栏、挂图、光碟及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做到防灾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区、进农户,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在危险区醒目的地方,要竖立明确的警示牌,标明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以便居民熟悉要点。

 湖南省防指要求,各地贯彻落实《规程》,要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所有已确认的山洪灾害危险区、隐患点,百分之百纳入监测巡防范畴;所有雨水情遥测站点、预警广播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百分之百确保正常运转;所有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乡镇、村组及中小型水库,百分之百完成防御预案编制;所有危险区住户,百分之百张贴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所有山洪灾害危险区和中小型水库下游的乡镇、村组、自然村落,百分之百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所有应发预警信息,百分之百播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