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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2年度山洪防治项目建设合同签订

2012-11-28

11月27日,湖北省防办在武汉组织举行了201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仪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防办专职副主任胡正选出席仪式并讲话。全省10个相关市州防办、22个项目县的项目法人、中标单位、代理单位、设计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合同签订仪式。

胡正选在合同签订仪式上指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惠泽民生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意义非凡、责任重大。要求合同签订后,尽快组织实施,明年汛前必须投入运行并发挥防洪减灾效益。并强调: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协调好各参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抓紧抓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建;二要严格履行合同。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按合同办事;三要加强建设管理。按工程四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四要严控施工质量。项目法人要严把原材料进口关、严把施工过程关、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五要确保施工进度。各项目县要尽早完成土建施工,尽快为硬件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条件,积极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六要搞好检查督办。为督促施工质量和进度,各市州防办和省防办要根据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要求各地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早日为广大山洪灾害防治区群众打造好生命保护之"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