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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多措并举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016-06-15

一、超前部署,周密安排。按照《贵州镇远县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并分别于4月22日、 5月9日、6月2日,由镇远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指挥长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防汛抗洪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对全县26座小(II)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防洪堤、河道、电站、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汛期工程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防汛责任。进一步强化以县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对全县小(II)型以上水库(水电站)、河流、学校、工业园区、尾矿库、弃渣场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专管人员进行了全面落实,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并在镇远电视台、镇远网站、镇远报对防汛责任人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召开防汛抗旱知识培训会议,对全县乡镇领导和全体水利职工进行了防汛抗旱法规、政策、业务知识以及应急抢险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了应对和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能力,为该县防御水旱灾害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预报预警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办、县气象局、国土等部门利用信息平台和预警广播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提醒乡镇、村做好气象灾害和洪涝灾害的防范工作,并通过预警广播、话筒、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传递工具及时传递信息,告知广大群众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和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同时各乡镇和部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要求全体干部必须保证通讯24 小时畅通;严格汛情险情灾情报送制度,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救灾。

五、突出防御工作重点。加强水库、山塘、水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的24小时巡查防守工作,加强监测预报,对于发现的各类险情,按照抢早、抢小、抢好的原则,及时抢护,果断处置。同时对水库(水电站)的科学实时调度,水库(水电站)严格按照批准度汛方案进行运行管理,严禁水库(水电站)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并特别关注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搞好监测预警,推行村级防汛“一张纸”预案,落实好人员紧急撤离等措施,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尽量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全面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矿企业施工区域、交通铁路干线、在建水利工程、垃圾填埋场等重要部位和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