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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通过县级验收

2014-10-26

10月21日,鲁甸2010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通过县级验收。

据了解,201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07.7582万元,建设完成了自动雨量站21个、自动水位站5个、简易水位站12个、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个、县级无线广播预警发布系统1个、无线预警广播站92个、水情视频监控系统8套;项目惠及全县12个乡镇72个行政村19.86万人,覆盖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国土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目前鲁甸已经基本建成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

2013年以来,系统监测到超警戒水雨情103次,发送预警短消息近2万条,为群众安全转移赢得了宝贵时间,避免了山洪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验收委员会先后到龙树镇、水磨镇、砚池山水库等地,实地查看并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后,认为鲁甸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证明其功能强、受益群众面广、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县级验收,交付业主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