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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办召开全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推进会

2015-03-17

2014年度青海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13个县山洪灾害调查评价、13个县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1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及7条中小河流和西宁市城区洪水风险图编制等前期工作和招投标已经全部完成。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落实水利部刘宁副部长对防汛抗旱专项工作的要求,2015年3月11日,省防汛办组织7个市(州)、15个县的分管局长和防办主任及设计、监理、中标单位等相关人员召开全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推进会议。

会议通报了项目前期工作和招投标等情况,商议合同签订事宜,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了总体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建设单位,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项目市(州)、县水利(务)局务必要高度重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人员力量,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时不我待的精神,确保项目建设保质按时完成。二要明确任务,督促检查。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掌握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相关领导要对辖区内项目建设工作及时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三要落实专人,加快推进。各级防汛办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责任到人,专项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2013年度建设任务在4月15日之前、2014年度建设任务在6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

会议要求中标单位,一要精心准备,尽早开工。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后,要迅速组织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进点到场,熟悉项目县的建设环境。各类仪器设备尽快到场,安装调试,保证工期和质量。二要落实人员,保证到位。要保证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到位率,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否则按合同违约执行。三要沟通协调,依托当地。要与业主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尽职尽责,特别是对一些土建工程要与业主方密切合作。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遵循边实施、边培训的原则,切实做好业主方人员的培训工作。四要加快进度,保质保量。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开展建设工作,建设进度和仪器设备性能和质量要完全符合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否则监理方有权拒签,业主方不予付工程款。五要定期汇报,解决问题。监理及中标单位每月10日、25日到省防办召开工作汇报会,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省防办每月向各项目市(州)、县通报一次项目建设进度统计情况,对建设进度快的通报表扬,对进度缓慢的建设单位要通报批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

会议还就2015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和招投标工作提出时间要求,加快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实施,确保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和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