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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建成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2015-12-23

日前,吉林省东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省市相关部门验收,标志着该县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已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东丰县是个地处半山区的农业县,局地山洪灾害时有发生。为预防全县群众遭受山洪灾害的袭击,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东丰县财政争取专项资金230万元,扶持水利部门实施东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包括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以及群策群防体系等。近日,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辽源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东丰县水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东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经过项目实施单位情况汇报、信息平台现代操作演示、内业资料检查、专家评委商议等环节,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东丰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完成了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设施设备技术指标及功能测试结果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稳定,提交的文档资料齐全,项目建设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价款结算清楚,并通过东丰县宇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这一项目的建成,将有效预防东丰县局地山洪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减轻山洪灾害给农业生产和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