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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2015-11-06

11月5日,浙江省衢州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龙游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初步验收会,由省防指办、省山洪项目组、衢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水文勘测站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龙游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

为进一步推进山洪灾害防治,根据《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统一安排,龙游县列入省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27个县区之一。龙游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于2014年11月开工,概算总投资1114.28万元,新建11个自动水位站、15个视频监测站;建设5套无线预警广播、60个简易雨量器、700个简易水位站,配置11套电动警报器和303套铜锣等预警设备;开展县级平台软件升级完善,改善计算机网络及会商环境,建立乡镇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小型水库巡查管理系统、水库安全管理与预警系统;完善县级预案1个、乡镇预案15个、村级预案95个,制作警示牌606块、宣传栏95块、明白卡2860张、宣传手册1000册、光盘录音带107个;开展培训377人次、县级演练1场、乡镇演练4场。

验收委员会详细听取了项目法人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审阅了有关报告和技术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该县已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内容,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同意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

工程建成后,县域山区防灾减灾能力将显著增强,可基本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龙游县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