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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通过竣工验收

2015-11-03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承德县水务局主持召开了兴隆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竣工验收会议。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承德市水务局、承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兴隆县水务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兴隆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批复总投资为944.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为575万元,省级配套建设资金242万元,县级配套157.38万元由县投工投劳解决。项目于2013年3月12日开工,2013年6月30日完工。项目建设完成1个县级监测预警中心平台,298个村级预警站;45个自动雨量站,6个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站,5个自动水位站;在防治区域21个乡镇的298个行政村配备简易雨量观测设,112个简易水位站;在27个水库、4个景区布设视频监控站40处;视频会商系统1套;编制县级防御预案1个、乡镇级防御预案21个、村级防御预案298个;制作宣传手册5000册、明白卡50000册、防汛知识宣传光盘2000套、宣传栏298项、宣传碑298个;对各级责任人、技术人员进行防御知识和技术培训;2013年6月组织乡镇开展了山洪灾害防汛演练。 

经过专家组验收一致评定认为兴隆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设计内容全部完成;工程质量总体合格;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初步验收遗留问题已解决;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工程决算已通过审计;项目试运行正常。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交付运行管理单位管理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