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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发挥显著效益

2015-01-08

2012年,广西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基本建成,这个历时3年建成、覆盖全区96个项目县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大幅提升了我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发挥了显著效益。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全区3年年均因山洪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同比多年年均少94人,占比多年平均洪涝灾害死亡人数下降22.7%;利用非工程措施预警平台共发布预警33461次,预警短信85.31万条次,启动预警广播站1163次,紧急转移群众51.06万人,避免伤亡人数4.36万人。

广西自治区是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重发省区,由于易发区点多面广,防治手段相对落后,长期以来,山洪地质灾害一直是造成我区汛期洪涝灾害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成为“首害”。据1990年以来不完全统计,我区山洪地质灾害年均造成死亡101人,占年均洪涝灾害死亡人数的78.3%。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治工作,2010年起,先后投入中央和自治区资金4.59亿元,分3批次完成了96个项目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预警平台,实现了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网络的全覆盖。

据统计,广西自治区共建成自动雨量站4422个(含气象站),自动水位站140个,水库监测终端1798个,简易雨量站1648个,预警广播系统340套,分发铜锣等简易报警设备14701个、手摇警报器6212台,编制完善了110个县(市、区)、1034个乡镇、8731个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发放了308.67万张明白卡,组织了26.2万人次培训、演练。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平台的建成运用,使得山洪地质灾害防范有了“千里眼”、“顺风耳”,“预知灾害、及时避险”成为可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