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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山洪防御体系发挥减灾作用

2014-07-31

 
 

20日14时12分,元阳县大坪乡30分钟降雨量就达50.5毫米,县防办15时18分发出立即转移预警,大坪乡政府与县水务局派出的工作组迅速组织马店村委会受山洪隐患威胁的33户178人转移到临时避险区,避免了人员伤亡。这是我省加快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发挥减灾作用的一个成功案例。

今年汛期,云南省已实施4年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发挥了较好的减灾作用。截至22日,全省共成功预警19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1.3万余条,向127个乡(镇)、6.4万个村责任人发布预警短信60.3万余条,涉及群众约2.3万人,启动预警广播7000站次,安全转移约2.3万人,成功避免了3427人伤亡。非工程措施建设前,全省因山洪灾害年均伤亡171人,今年伤亡仅77人。

近年来,云南省为减轻、化解山洪灾害的威胁和风险,联合水利,财政、气象、国土等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从2002年开始规划,2010年正式实施,在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县市区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应对山洪灾害的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初步建成了涵盖全省的129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该系统以县级平台建设为“龙头”,在129个县市区建设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在县域受山洪威胁的重点乡镇、水库建设自动雨量站,与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连通,实现了县内雨水情等基础信息实时入库、自动分析、动态监控、在线监视、在线预警发布、及时转移受灾群众,将山洪监测预警延伸到村组、农户。该系统由简易雨量站、监测报警员、报警广播、警报器、铜锣、宣传牌、明白卡、转移线路及安全场所组成。发生山洪时,利用短信群发、无线广播、警报器、铜锣等第一时间将灾害信息发布传送到户,及时避险避灾。同时,全省均制定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定危险区域和安全区域,设定临界雨量或警戒水位,明确预警形式和发布程序,确定落实转移线路和转移地点。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类责任人的职责,规定责任人必须掌握第一手汛情、第一时间赶赴山洪灾害区域、第一现场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目前,全省共投入资金10.5亿元构建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范围涵盖全省129个县(市、区),为全国第二多省份。共建设县级自动传输监测平台3341个,到村组的简易雨量站1.8万多个,初步构建起主要山洪威胁区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