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9区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验收
潘安君主持会议
现场检查
验收会现场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任组长,中国水科院减灾所、海河水利委员会、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防汛办、市水文总站等单位参加的验收组实地检查了门头沟下苇甸村、王平镇和房山区南观村、南窖乡等山洪灾害防治建设成果,详细的查阅了资料并听取了市防汛办总体情况的汇报和9个区县各自的情况介绍。
验收组一致认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建立了合同目标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工程付款、合同变更、档案管理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控制,随时检查督促制度的执行情况。在调试运行测试方面,水雨情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等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完成了分项测试及集成测试,测试结果达到设计要求,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本项目在合理的工期内完成了所有建设内容,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建设资金使用基本合理,投资控制在预算内,达到了项目设计目标,能够满足防御山洪灾害需要。项目资料齐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验收委员会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验收组希望,下一阶段应进一步抓紧编制竣工决算,做好竣工审计。继续做好试运行期间项目运行管理,熟练操作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据悉,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山洪灾害普查及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确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制组织体系建立、防御预案编制和完善、宣传培训演练等。
北京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总投资4765.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资金2800万元,区县配套资金565.24万元。
北京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山洪灾害普查、山洪灾害防汛通讯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防御预案、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建设,进一步整合北京市山区防汛的通讯、数据及网络资源,完善市、区县、乡镇、村管理体系中现有的通讯、监测、预警设施,建立上下联动、实时调度的通讯、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体系,为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指挥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