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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全面启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和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作

2014-11-18

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防指要求,屏山县于2014年11月6日全面启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和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作。

一是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二是开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监测系统补充完善、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承建单位已于全部进场,制定了工期倒排,预计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014年11月11日,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市防汛办主任郑勇深入屏山指导、督促和检查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县水务局、县防汛办、县统计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房管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督促检查会,县人大副主任许强莅临会议指导并代表屏山做表态性发言,要求牵头单位和各协办单位全力以赴、加强配合,督促各承建单位组织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郑主任对屏山历年来的防汛抗旱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对加快推进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和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明确各乡镇、部门和承建单位责任和任务,认真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按照部门负责、分级落实的原则,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二是要强化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范围。县上要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实行专账专项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整合资金和力量全力保障项目的完成。三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握工作重点。对山洪危险区域的划定要准确,对区域内的人员、房屋、设施等基本情况要调查齐全,必须严格按照“四制”开展项目建设,落实项目“责任制、招投标程序、监理工作制和合同制”,确保省上批复的方案内容不能少,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要求和危险区域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调整。四是要加强技术指导,展现成效和水平。总结和学习省内省外先进经验,结合屏山实际,打造亮点,关键是要发挥调查评价成果的实用价值和非工程措施项目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检查和核查。在工作推进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建议将该项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逗硬奖惩,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为下一步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