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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预警真及时 山洪灾害早知道

2014-04-21

 
工程技术人员正在将无线调频接收报警站改道为GSM自动预警站

赤峰市喀喇沁旗演练中,危险区群众迅速向安全区转移

巴林右旗十家子自动雨量水位站测试

阿尔山市进行防汛知识培训

紧急转移路线图

“那一场山洪真是厉害,不光雨下得大、下得猛,那山洪立马就像决堤的河水一样。要不是政府及时通知群众转移,我们可就遭大殃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蛮汉镇高兰家夭村村民王喜喜至今心有余悸。

让王喜喜记忆犹新的是发生在2013年7月14日凉城县历史上罕见的那次强降水过程。当天,该县大范围强降雨,水利部门利用全县33个自动雨量站提供的实时雨量信息,通过县级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随时掌握各个乡镇的降雨情况。监测系统数据显示,高兰家夭村降雨量达145.5毫米。当地防办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收到监测信息,立即将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送乡、村责任人,并通过预警平台发送到有危险的预警广播站点,同时将降雨情况和预警信息发送到所有责任人,大大缩短了动员避险时间。依靠县级山洪灾害监测系统,300多群众及时转移,无一人伤亡。

这是内蒙古2011年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以来的有效见证。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康跃介绍,内蒙古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分4个年度,共实施了74个旗县区市,分别为2010年度4个旗县、2011年度15个旗县、2012年度40个旗县、2013年度15个旗县。截至目前,整体建设秩序良好,已有34个旗县完成了初步验收,14个旗县完成了竣工验收,还有26个旗县将在2014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初步验收,9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全区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全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至少可以发送到村一级。该系统在预防近年发生的山洪灾害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大大减少了人员伤亡。

到2013年年底,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年度中央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资金已分级下达,《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审查,将于2014年3月初组织实施,9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14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指标已下达,中央建设任务将于近期下达,要求在2014年9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2013年度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部合规性审查,中央补助资金已下达,将在2014年3月初组织实施,9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通过已建和部分在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试运行情况来看,系统整体运行正常,在2013年汛期,各地水雨情监测和预警系统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宣传培训和实地演练增强了水雨情监测、预警发布、人员转移、责任落实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可操作性。

坐在电脑前轻轻点击鼠标便知全旗雨量情况,这是2013年5月27日记者在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抗旱防汛指挥部——敖汉旗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中心信息平台前看到的场景。

该旗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是2012年12月竣工并通过自治区验收交付使用的。值班人员坐在中心信息平台前点击鼠标便知每个雨量点雨情、水情,及时掌握全旗雨情、水情情况。同时,该旗为使身处一线的人员更好地掌握和利用信息平台,培训各乡镇水管站站长、山洪灾害防治村负责人、雨量站、水位站监测管护人员129人。

内蒙古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21.83万平方公里,人口1037.74万人,小流域个数1605个,涉及12个盟市,74个旗县区,乡镇(苏木)总数673个、受威胁的乡镇521个,村总数8286个、受威胁的村4562个,自然村总数近4万个、受威胁的自然村1.6万个,受山洪威胁严重的沿河村落6784个,受山洪威胁的企事业单位8734个。

通过调查,自治区初步划定了防治区内的山洪灾害危险区范围。根据各旗县山洪灾害形成的主要特点,依最高历史洪水下淹没为标准,在调查典型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结合各重点山洪区域的气候、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遵循以人为本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进行方案对比,采取严格细致、合理的划分办法,按照各旗县水系分布区域,针对山洪灾害隐患点划分出了危险区和安全区。

编制了县级及防治区内的所有乡(镇)、村预案。依据各防治区县、苏木、乡镇及村对应的山洪灾害防御特点、防御现状条件,分别编制各旗县区级、防治区所属苏木镇和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共编制旗县区级预案74个,乡镇(苏木)预案673个,村预案4562个。明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的位置和面积;明确监测预警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明确监测预警内容、监测预警要求;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落实责任人,明确转移原则、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因地制宜地落实安全转移的各项措施,制定转移安置纪律。

初步分析确定乡镇和小流域的临界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依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颁布的《山洪灾害临界雨量分析计算细则》计算临界雨量,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暴雨特性研究》,估算山洪防治县临界雨量初值, 以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4个时段确定。根据各旗县雨量观测及山洪灾害普查情况,造成山洪灾害的次暴雨量大多数集中在6小时、12小时、24小时以内,以3个不同时段确定预警雨量,“立即撤离雨量”暂时使用预警临界雨量初值,“准备撤离雨量”取各时段“立即撤离雨量”的三分之二。

依据各水位站上下游的防洪标准,通过监测断面水位—流量关系先确定成灾水位,不同的流域,成灾水位也不相同。依据不同的成灾水位确定防洪标准对应的危险区,初步拟定水位警戒指标:当水位站水位上涨到本小流域成灾水位线下1米,该水位站的信号为“准备撤离”;若水位站水位上涨到成灾水位线下0.5米,该水位站信号为“立即撤离”。

初步建成实时监测小流域危险区的水雨情站网。2010—2013年,内蒙古74个项目县开展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共建设监测预警与会商决策平台74个、自动雨量站2161个、自动水位站390个,其中采用卫星通信测站38个、采用短波(超短波)通信测站75个、视频(图像)监测站60个,达到了基本覆盖防治区的目的。

县级和重点地区乡(镇)、村配备必要的预警设施设备。已建预警设备包括简易雨量报警器1251个、简易水位站156个、无线预警广播(I型)3410个、手摇报警器4102个、简易预警设备4283个,达到了预警设备覆盖到村的目的。

建立能及时汇集、处理、监视雨水情信息,并及时向全县发出预警信息的县级预警平台。各山洪灾害易发区根据山溪河流暴雨洪水特点和当地通信状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地充分采用GPSR/CDMA公网,监测预警系统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防汛办公室建立监测预警中心,利用通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应用等技术手段,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山洪灾害防治信息汇集与预警平台,收集山洪灾害防治区水雨情数据信息以及其他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信息查询、山洪预报决策和预警,以及数据备份、会议等服务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为山洪灾害防治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自治区的监测预警平台设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防治区所在地均建设有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

初步建成山洪灾害防治区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基层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对防治区内所有旗县、乡、村确定山洪灾害防御负责人,并建立山洪灾害预警通讯录,建设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旗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工作,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不断提高人们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人们的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在危险区醒目的地方树立明确的警示牌,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做到危险区群众家喻户晓。

对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人员、责任人,监测预警系统技术及运行维护人,群测群防站点监测预警人员进行培训,使责任人能够熟悉各自组织机构的职责与分工,使系统技术及运行维护人熟悉系统,发现和预防问题,普通故障能自己排除,达到能够维护系统正常运行的水平,使站点监测预警人员熟悉站点的监测、预报等方式,从而保障群测群防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内每年开展两次山洪灾害避灾演练,模拟突发暴雨,演练命令传递、警报发布、报警信号、群众转移、家庭对口安置、集中安置、临时安置、救灾物品发放、防疫消毒等课目。演练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抗灾避洪意识,增强了当山洪灾害发生时自救和互救的意识和能力,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避免了群死群伤事件。

已建成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具体发挥的作用和重要性,验证了项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说,内蒙古各实施旗县区市深入落实“监测到点、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抗灾机制,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及时掌握雨情。在遭受山洪灾害时该系统通过水雨情监测系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各地降雨情况,为防汛指挥果断决策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及时部署防御山洪灾害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减少了灾害损失,减灾效果明显。

预报预警效果明显。当地防办值班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收到监测信息,立即将监测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送各乡(镇)、村责任人并通过预警平台发送到有危险的预警广播站点,同时,将降雨情况和预警信息发送到所有责任人,起到决策性作用,大大缩短了动员避险时间。

不断完善的防御预案和责任制体系发挥了作用。在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中编制了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对危险区与安全区的划定范围进一步细化,确定人员转移以家为单位,并建立明白卡进行了登记造册。加大宣传力度,再加上平时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水库度汛方案等各种防御预案、建立健全了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组建了各级防汛抢险队伍。当山洪发生后威胁群众安全时,按照预案启动响应组织群众撤离,减少人民生命及财产损失。

2013年7月19日,兴安盟科右中旗敖兰一队当天1小时降雨量达83毫米,日降雨量达96.5毫米。通过山洪灾害系统平台显示预警地点和降雨量,科右中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通知苏木镇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措施,并启动应急预案,转移群众27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2013年,科右中旗防汛办共处置三级预警12起,二级预警4起,一级预警4起,充分说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发挥出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内蒙古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项目建设上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建立了省、盟市级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在建设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的同时,统筹考虑安排建设资金,将自治区、盟市级监测预警平台进行了初步搭建,实现了中央、省级、盟市级和旗县级监测预警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使各级防汛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山洪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响应信息和防治情况,对提高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山洪灾害科学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了省、盟市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建设了省、盟市异地视频会商系统,极大提高了全区防汛工作的效率,节约了会议经费和宝贵的时间。本套系统的建设,在2013年抵御海拉尔河流域、嫩江流域大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整体提高全区水利工作信息化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建设开发了山洪移动巡视预警系统。自治区在建设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的同时,增加了山洪移动巡视预警系统。各级防汛人员,通过手机或平板电脑,随时随地就能方便、准确、实时地掌握雨水情信息,了解灾情发生状况,为科学决策争取到时间和第一手资料。

建立了省级统筹管理、盟市参与监管、旗县实施建设的三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体系。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建立了省级统筹管理、盟市参与监管、旗县实施建设的三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体系。省级防办负责项目统筹管理,从项目招标准入条件及设施设备技术指标的制定、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省级全程统筹管理,保证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大纲要求的建设内容。同时为了调动盟市的积极性,明确盟市防办作为监管单位,负责项目的资金、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同时明确项目初步验收由盟市防办进行组织。这样,盟市防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调到起来。他们不仅负责项目的监管,还从盟市整体的角度对项目的规划建设、旗县之间的互联互通、上下游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出来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最终用户,项目法人为旗县水利局或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他们熟悉当地情况,能够更好地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由他们作为项目法人与各承建单位共同查勘现场、讨论建设实施方案,利于因地制宜地做好项目建设。通过以上三级管理,全区项目建设起点高、质量好,得到各级领导、部门和参建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