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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开展2014年防御山洪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2014-06-04

为切实做好大兴安岭地区防御山洪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于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2014年防御山洪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大兴安岭地区2014年防御山洪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一、演练目的

进一步健全整体联动机制,磨练应急队伍,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应对处置山洪灾害的指挥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普及防灾减灾避险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演练时间

主汛期前完成演练。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演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科学周密制定演练方案,落实专门经费,注重点面结合,确保演练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演练。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的演练要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作用,尽可能设计群众参与环节,广泛组织群众参与。要以教会群众在紧急情况下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和自救互救技能,实现快速有序逃生为目的,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增强演练实效。

(三)突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功效。要在演练中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功效,通过演练,提高对该系统的认识和操作水平。

(四)加大演练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演练音像资料的收集和储备,扩大宣传效果。

(五)做好演练总结评估。演练结束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演练经验,并将组织演练的书面总结材料和演练图片资料上报地区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