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山洪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困难,近日,奉节县拨付资金1021万元,专项用于山洪灾害防治。
据介绍,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需在两年内完成并进行财政报账结算,超过两年未实施或报账的项目资金,奉节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