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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2012-12-26
2012年12月,省水利厅组织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和省水文水资源局组成工作组,分别对云南省盐津、江城、华坪等3县山洪灾害防治试点进行了竣工验收。
按照《全国县级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项目验收大纲》和国家防办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工作组分别与相关市级部门及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通过现场抽查,听取建设管理、施工、财务和审计等单位及部门的汇报,观看演练影像、审核资料文档、会议质询、评议等。验收委员会分别同意盐津、江城和华坪县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至此,云南省山洪灾害防治6个试点县(盐津、江城、漾濞、腾冲、华坪、临翔)全面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云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试点项目成效显著。如江城县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项目,2011年,在避让嘉禾乡平掌村委会半坡村民小组“7.1”滑坡泥石流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安全转移200人,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101人。试点项目的建设,为目前我省正在全面铺开建设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的129个县(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